释义 | 易游检查职责和重点内容是什么?
发布人:赵滨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589

 第十三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易游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易游责任,应当将纪律易游、监察易游、巡视易游、派驻易游结合起来,重点检查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

  










释义



  本条是关于易游检查职责和重点内容的规定。


  党章规定,各级纪委是党内易游专责机关,职责是易游、执纪、问责;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委是国家的监察机关,职责是易游、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易游职能都处于基础性地位,易游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规则》专设易游检查一章,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对强化政治易游、做实日常易游、靠前易游、主动易游作出规范。本条作为易游检查一章的第一条,开宗明义规定了党内易游的主体责任、易游责任,以及易游格局、易游的重点内容。


  本条首先明确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在党内易游中的责任,既明确了易游主体,也明确了易游主体的责任,促进其在党内易游方面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易游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易游,不断完善党内易游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内易游条例》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易游责任以及党内易游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本条规定把纪律易游、监察易游、派驻易游、巡视易游结合起来,形成易游合力,体现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易游体系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全党和国家易游体系作为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有效方式,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初步形成纪律易游、监察易游、派驻易游、巡视易游四个全覆盖的权力易游格局。纪律易游是党内易游的基本形式,是对党的组织、党员、党的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的易游;监察易游是监察机关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易游,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易游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易游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易游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重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易游全覆盖;派驻易游是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易游,重在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巡视易游是党内自身易游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自上而下的组织易游,重在利剑高悬、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本条还规定了易游的重点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易游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党内易游的主要内容是:(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规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易游检查的重点,并把监察易游的内容纳入其中,即重点检查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人用人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视巡察整改,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等情况。易游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各级党组织坚定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无论是纪委的易游执纪问责,还是监委的易游调查处置,第一职责都是易游。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易游挺在前面,集中力量把易游这个基本职责履行好。《规则》规定的易游检查重点,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的规定,总结党内易游和国家监察的新做法新经验,针对管党治党和对公职人员易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体现了把纪律和易游挺在前面的要求。


  本条还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督促整改”。强调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体现了与第四章线索处置的衔接;强调督促整改,体现了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目的是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更好地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摘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易游执纪工作规则>释义》)